好久沒來,最喜歡這種荒涼的感覺。
亂寫一通,說些有的沒有的故事。
好孩子需耍一雙好鞋子,我不是好孩子,但我也有一雙鞋子,我超喜歡這鞋,一切款式都是我想要的。
於是我穿著這雙鞋外出,它陪我走過很多快樂的旅程。可是這雙鞋真的很刮腳。
刮刮下就不刮吧,我估。但真的很刮。
刮刮下就麻木了吧,應該。最緊要喜歡嘛。
但這雙鞋後來終於甩了個鞋底,我修理過,也再穿過,可是還是很擔心它走著走著會再甩。
走在路上甩了底那不是很狼狽嗎?狼狽比失去難受。所以還是不能穿。
可是我捨不得丟掉,只好把它放在一旁,偶爾拿出來憑弔。
隔了很久很久,收拾東西時,不小心揭開了鞋盒,翻開的卻是回憶。
我好像忘了這雙鞋子只適合收藏,在家裡試穿了幾次,嗯,好像沒事耶~應該沒事吧?對,要相信多一點,相信就好。
於是我又穿它外出了。刮腳的依然刮腳,個底搖搖欲墜的仍舊在搖。
結果我走路走到像傷殘長短腳一樣。虧我還要在人前裝著一臉悠然自得。
我想這是尺寸不合吧,腳也不可能為雙鞋子變小吧?
這世上有很多鞋,拖鞋波鞋涼鞋布鞋甚至玻璃鞋,最緊要舒服。
不過我現在覺得,唔著鞋就最舒服 :)
我是浪子嘛,什麼鞋都會被我踩爛的 :p
所以不合腳的就丟掉吧。赤腳總比刮腳好。
許多人很聰明,但會突然做一件蠢事,而且是用她全部的聰明去證明她的愚蠢。
因此,聰明,不等於有自知之明。
最糟是不聰明又自以為聰明,而且沒有自知之明,重覆犯錯,一次是意外,兩次算心軟,三次的話,那個人叫蠢材。
不算什麼 早點認錯 早一點解脫 :)
也許像誰說過的貪得無厭,活該應了誰說過的不知檢點。
他的照片就擺在手邊,傻傻兩個人,笑得多甜。
快一個月了,噢,這麼近,那麼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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